10月1日起,辽宁高速将停止提供纸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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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辽宁高速将停止提供纸质发票

9月4日

辽宁高速通发布消息

辽宁高速即将全面推行

通行费数电发票

尊敬的司乘朋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辽宁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混合车道使用电子发票的通告》(2026年第1号)相关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停止提供通行费纸质发票,通行费发票全面电子化。

您可以登录“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在首页的“电子发票”功能板块,自助办理发票开具、查询及下载业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辽宁高速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24-96199,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2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