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辽宁省消防救援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9·10”外籍货轮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国家消防救援局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消防领域行刑衔接工作专题座谈会要求,结合全省消防安全实际,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专项行动。省消防救援局局长廖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消防救援局党委班子成员、专员,防火、灭火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各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坚决确保“两个稳定”。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树牢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实抓细火灾防控,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要层层压实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紧盯各类高风险区域抓好统筹部署、督导推进、闭环整改,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整治,全力维护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要聚焦重点领域,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督促会同交通、海事部门,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码头等场所单位的排查检查。结合秋季天干物燥气候特点,统筹抓好城乡消防安全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前谋划中秋、国庆等消防安保工作。紧盯重点场所领域,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场所、“厂中厂”“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保温材料、动火作业、养老服务机构、餐饮油烟管道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打非治违”及常态化夜查行动,巩固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生命通道专项治理成效。抓好高层建筑治理,建立动态更新的“一楼一档”台账,重点整治老旧高层、改造工程外墙保温、消防设施故障、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入户等突出隐患,厘清无物业老旧高层建筑代管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提升监督执法质效,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严格落实“六必须措施”,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的惩治力度,落实省、市、县三级督办要求,组织好省级重大消防隐患督办工作,做到督办一批、曝光一批、整改一批。强化基层消防治理,全面加强“一队一站”、城市小型站、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推进应消合一、队站一体,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完善派驻工作机制,补齐基层消防专业力量短板。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深入推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和突出隐患,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科普宣传、实操培训和疏散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健全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网格员、快递外卖骑手等群防群治力量,发展壮大志愿消防队伍,推动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监督消防的良好格局。
三要提升实战能力,全面加强灭火救援工作。建强水上救援力量,立足全省近海渔业、船舶制造、港口运输等沿海地域实际,开展专题调研,摸清辖区水域风险、任务需求和现有力量底数,积极争取政策、经费和装备支持,加强水上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学习研究,深化战例复盘研判与专业实战培训,组织全员学习船舶火灾处置要点和作战安全规范,邀请行业专家开展授课教学,优化作战编成和现场处置流程。强化熟悉演练,深入辖区船厂、港口码头开展实地熟悉调研。要摸清维修船舶、靠港船舶类型结构,掌握燃油储量、油舱机舱位置、密闭舱室、管线布局,同步摸清港区储罐、危化品场所、固定消防设施、取水点位,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作战信息,组织开展专题战法研究和实战演练。加强与海事、港口集团等部门对接,强化与港口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抓好作战安全,规范船舶港口类警情处置流程,接警后快速核查研判灾情,配齐配强专业处置装备,严格落实“先评估、后行动”要求,做好全员安全防护,严禁盲目内攻、冒险作业,牢牢守住作战训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