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因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开展工程建设,被依法处以罚款127.93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还涉案土地、没收地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该处罚案例再次释放出沈阳从严规范土地利用、严守用地审批红线的鲜明信号。

据悉,此次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沈自然资铁西罚决字(2026)第003号,处罚决定正式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3日,于9月份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查证,2024年6月至10月期间,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占用沈阳市铁西区翟家街道宁官村、余粮村集体土地,用于浑河三街、经四路道路项目建设。经精准勘测,本次非法占地总面积达3258.78平方米,土地类型包含3137.71平方米其他草地、121.07平方米轨道交通用地,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
针对该起违法占地行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多项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退还全部3258.78平方米非法占用土地,悉数交还翟家街道宁官村、余粮村集体经济组织;二是依法没收非法占用草地范围内的所有新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三是依规核算处以罚款,其中3137.71平方米其他草地按每平方米400元标准处罚,121.07平方米轨道交通用地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处罚,罚款总额合计1279298元(约127.93万元),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15日期限内足额缴纳罚款。
本次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项目开发,涉及农用地、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履行审批流程,完备用地手续,严禁未批先建、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
此次对产业园相关建设单位的严肃查处,彰显了沈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守耕地和土地利用底线、规范辖区建设项目用地秩序的坚定态度。下一步,沈阳将持续强化土地动态巡查与监管执法力度,常态化排查整治未批先建、违规占地等违法行为,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集体土地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