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金维虹
六、需要弄懂三观的求同存异
以上我们看到三观有统一的时候,也有背离的时候,而人们所要追求的是统一,而绝对的统一又是少有的,难做到的,那么,可选择就是在三观上求同存异。
首先,让我们看看三观的异从何来?
由于人们三观形成过程中这六个方面影响因素有程度的不同、组合的不同,再加之影响三观的内外因素又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人们形成的三观就各不相同,存在着千差万别。有人说世界上没有两条完全一样的河,其实,从三观的角度讲,世界上也没有两个人有完全一样的三观,这里是包括了各种具体价值观在内。
如上所述,人们的三观形成后不仅本身就存在差异,而且人们的三观还会在形成后随着生活和工作中的各个事项变化而发生变化,造成新的差异,这就告诉我们人们三观的差异是一种必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不是轻易就可以改变和消除这些差异的。
现实生活和工作中,对于一起共事工作、一起生活的人们的三观而言,世界观是要尽量一致的,最好不要有异;人生观可以有小异,但要相近,不能偏离太远;价值观可以有多异,可以有大异,可以各行其是,但最好能统一在一个世界观或者一个人生观之下。一般来说,从工作的角度而言,人们的世界观一致和价值观接近为好;从生活的角度而言,则更需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接近为佳。
因此,可以概括出这样一个结论:世界观要求同,但可不等同,人生观可存异,但不可大异,价值观可不同,但不可对立。毫无疑问,在三观之间求同存异是一个基本法则和可行原则,这就是实事求是对待三观的态度。
试想,若人们在三观上不去求同存异,那人们何以相处,何以有人类世界。
常常听到有人说,“要求三观都一致”、“要求三观都合”、“要求三观都同”,这话乍一听很有道理,很容易被大多数人接受,并认为是普遍真理。因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三观不同何以为伍,三观不同何以共事,三观不同何以为友,三观不同何以成婚等等。
其实,上述观点是很不妥的,过于绝对化,有时候甚至是大错特错的观念。这是因为,社会生活中同一人群也有不同的三观,同一层次的人也有不同的三观,甚至同一个人也有不同的三观。关键是三观不同的程度大小,不同在哪个观的层面,是质的不同还是量的不同,是在世界观上不同,还是在人生观上不同,或是在价值观上不同。正如前面所说,人们只需要在世界观上求同、求似,在人生观上求近、可异,在价值观上允许不同,认可变化,不对立。切不可对三观一刀切,苛求完全相同,或者不分层次、不分质和量,大而化之、笼而统之,更不可对三观的合、三观的一致提出过于理想化不切实际的要求,不问青红皂白,只要三观有点不同,哪怕是具体价值观有一点差异,就动不动扣上一顶三观不合的大帽子,就一概否定共事、为友、成婚等等,这必然会使事难做,人难为,婚难成。生活中不少大龄未婚单身青年犯的就是这个错误,而往往过于简单地仅用一句话“三观不合”作为解读,轻易放弃一个成婚对象。
其次,看看三观求同能有几何?
三观的求同是人们的美好愿望和追求,但由于三观的异的天然属性和异的客观存在,那么这个同只能是相对的和有限的了。
现实中,就三观而言,世界观相同是比较多的,人生观相同则要少一些,价值观及具体价值观相同则会更少些,特别在具体价值观上更是各异,色彩纷呈,正因为如此才有我们这个多彩的世界。因此,在三观的求同上,显然是世界观的求同、人生观的求同和价值观的求同会有难易程度上的差异。
只是很多人所谓的三观同与合,三观一致往往指的是价值观的同合与一致,而且更多的是指具体价值观的同合与不同合,而并非指的是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同合与不同合,常是以偏概全,以一当三,有时是以一个具体价值观不同、不合放大到整个三观不同、不合。因此,应该明确区别,是世界观不同合,就说世界观不同合;是人生观不同合,就说是人生观不同合;是价值观不同合,就说是价值观不同合;是具体价值观不同合,就说是具体价值观不同合;而不是简单地、笼统地、轻易地说是三观不同合,以偏概全,这最容易犯判断和选择上的错误,吃亏、上当、放弃机会也往往由此造成。
价值观合与同固然好,但实际上任何两个人是很难有价值观、特别是各种具体价值观都能够完全同与合的。譬如,两个好友甚至是闺蜜一同逛街买衣服时就常常发生具体价值观大不相同,一个喜欢艳丽的服装,一个喜欢朴素的服装,因而会争吵,甚至相互指责对方审美不对,这时候就不能说是两人三观不同,而只是价值观中的审美观不同罢了。又如某一单位同时面临甲、乙、丙三项工作,要求把重要的工作放在第一去做,有的人认为甲是重要工作,有的人认为乙是重要工作,有的人认为丙是重要工作,这反映出的是具体价值观不同,总不能因此而不去共同做这三项工作,或者把谁排斥到工作之外吧。
总的来说,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在多数情况下,人们周边的人并不是三观不同合,而只是一观不同合而已,大多数情况下有时仅仅是一个具体价值观不同合。
最后,看看我们应该如何求同存异?
既然三观的同和是相对的,三观的存异是绝对的,那么对待三观不可强求同合与一致,尤其不可强求价值观完全相同,特别是不可强求具体价值观都相同,因为三观是很难做到完全相同相合的,应该承认和允许三观不同不合的存在,而往往主观愿望要求的同合与一致是绝对意义上的要求,但现实中的同合与一致往往是相对而存在。当然,也不能用自己的三观去衡量他人的三观是否合理、是否正确,甚至去强行改变他人的三观。不难看到,往往是家长和上级领导时常强行要求子女和下属与其三观相同,这种做法常常是适得其反,不仅难以做到相同,反而会使不同的差距被拉大。好的做法应该是按照三观的客观标准去培养和调整自己的三观,去影响他人的三观。
事实告诉我们,“三观都一致”、“三观都合”、“三观都合”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现实生活中很难完全实现都一致、都相同合,而往往是暂时实现一致、相同合后又会偏离,又会不同,又会不一致、不相合,这往往是个常态,是一种内循环。
一般的规律是,世界观要求一致,是不容易做得到,特别是在世界观对立时,则更难做到一致;人生观要求一致,会有些难度,但大体一致则是可以做到的;价值观要求一致,稍容易一些,其中具体价值观要求一致,会更易一些。比如,一个南方人与一个北方人结婚,开始时吃饭难以吃到一起,常有争议,时间长了,就口胃逐渐相同了,且也相互谦让,也就不再争吵了。因此,三观均要求完全一致是比较难的,相对一致则是有可能的,而且普遍存在。而不少人们往往混淆了三观的功能、层次和地位,盲目要求一致,尤其会出现把价值观的不同、不一致上升到人生观或世界观,从而导致错误的结论和判断。
所以在讨论三观时,务必把三观分别讨论,即分别讨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叫在同一个频道、同一个层面、同一个标准上讨论问题,而不是把三者混为一谈,上下不分,不对版,眉毛胡子一把抓。而且三观有时候也很难说谁好谁坏、谁错谁对,只是在三观的不同层次上认识上的差别而已,这就更需要我们在三观的问题上不可轻易下结论了。
所以,不在同一个观的层面讨论问题,就会出现你说东,他说西,两人说不到一块,就会是“话不投机半句多”。若是人生观不同,就会志不同、道不合,也就是圣人孔子说过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也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
现实中,在三观合与不合、同与不同的问题上主要集中在利益、权力和名誉这三个方面:利益或金钱是人们生存的基础和最基本的需求,因而是第一位的;权力是社会地位的标志,是获取利益或金钱的方式之一,还是做事的重要基础,是第二位的;名誉属于精神世界,属于人们的更高需求,有时人们为了利益和权力可以牺牲或者放弃名誉,因而名誉是第三位的。这只是一般规律,大多数人如此,而对于有些人可能恰恰相反,把名誉或者权利放在第一位。
通常在利益、权力、名誉以及情感、地位等这些要素发生重大改变后,人们的三观也会随之发生根本的变化,甚至是质的变化,无非是向好的和坏的两个方向变化,这个时候往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是观察一个人的三观及其本质最好的时机。
由于人们对利益、权力和名誉的需求不同,因而同一世界观下一定会出现多种人生观和价值观,而同一人生观下又出现更多种价值观,同一价值观下又有多种具体价值观,更何况即便是同一三观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环境下还会产生变化、差异和转换,因此,绝对对意义、完整意义上的三观相同与相合其实是不存在的,这种绝对意义上的三观一致、三观合、三观同不可作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人们常说的“志同道合”,其实就是人生观上同,价值观上相近而已。说三观不合,其实往往只是价值观和具体价值观上出分歧,而绝大多数不同是在取利上不同,是利益观不同、是非观不同,这是有普遍性的。
若以一个形象的比喻,人的三观思想主体犹如一颗参天大树,世界观是顶天立地的树干,人生观是繁茂的树枝,价值观就是千姿百态的小树叶,要知道世界上从来没有两棵完全一样的树,更没有两片完全一模一样的树叶,因而人们也没有百分之百相同的三观。
在三观问题上人们可以不同,可以有差异,但是不可对立,无论在哪个层面的三观发生对立,那么这种情况下,人与人就不可为谋,不可为伍,不可为友,不可能常常在一起和平相处,通常是敬而远之。因此,在对三观的问题上,不是看是否合,而是看是否对立。
可以说,只要不是对立的三观,在三观上求同存异,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宽容、包涵和大度的表现,是合而不同。其实,求同存异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叫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其本质上是多一点忍让,少一点自私,不计较、不纠结、不怕吃小亏。还以前面的两朋友买衣服为例,若选衣服时,各选各自喜欢的,这叫具体价值观不同;若除了各选各自的衣服,还互相指责对方的审美不行,对方选的衣服不好看等等截然相反的观点,则两人的具体价值观是对立的,这种对立若时常发生就不可能使两个人保持友好的关系,至少下次不要一起买衣服了。
说了这么多,告诉我们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在这世界上任何人与他人在所有事物上三观完全的、永远的、绝对的相同是根本不可能和不存在的。所以,在世界观上求同,在人生观上存异、在价值观上可变,是我们人类认识世界、认识人与事和人类生存的基本法则,概括为一句话就是“求同存异”,这也是人生存之基,发展之力。其实,就是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很多时候不必刻意追求完美,求全责备,不必过于理想化,而是要学会难得糊涂,求大同存小异。
求是主观愿望,存是客观现实,两者之间往往存在很大的差距。人们不可偏颇也不必要去追求绝对意义上的相同和一致,不应去追求一个不存在的、完全理想化的三观世界,完全理想化的人,完全理想化的事,更不应去追求一个不可能实现却又美幻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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